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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扶持 | 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标签:大连市、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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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兴连英才计划”,加强外国优秀人才引进,进一步发挥引智助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2023年度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征集申报工作开始啦。相关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22〕13号)配套文件《引进外国籍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二、支持领域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与装备、生命安全、海洋科技与装备、化工与新材料及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长期引进急需紧缺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具有外国国籍和博士学位,对华友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以申报截止时间年龄为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连续工作3年,每年累计在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所学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相符。


2.申报时已到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正式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目标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登记注册1年以上。


2.有具体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能配备中方技术团队支持外国高层次人才开展研发工作。


3.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能够对外国高层次人才合作研发项目提供持续稳定的经费投入。


4.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良好。


三、支持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支付外国籍高层次人才税前年薪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每人最高60万元。


四、申报方式


此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已完成系统注册的申报单位请按申报书要求填报项目信息;未完成系统注册的申报单位需完成注册后方可申报。


五、有关要求


(一)征集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要准确、完整填报项目信息,严禁虚列虚报。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项目征集,将按《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对相关主体进行严肃处理。


2.各申报单位应保存好项目执行期间外籍专家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信息,以及专家现场工作照片或视频等相关材料。


3.各申报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籍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竞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4.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申报计划要求严格组织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生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合并重组,以及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无法推进等情况,应及时报市科技局备案。


5.各组织推荐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前期调研,对申报单位的外国人才引进情况、项目承担及科研能力、企业运行及财务状况、社会信用状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信用报告)等方面信息进行核查,遴选优秀引智单位实施的优秀外国籍高层次人才项目进行推荐申报。


(二)限项要求


1.已获批历年外国籍高层次人才立项的,不得重复申请。


2.不能为同一外国籍高层次人才申请超过1个项目支持。


3.所申报项目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已申请或获批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科技人才创业等政策支持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排版和装订要求


1.封面采用200克左右普通白色铜板纸,统一为白纸黑字,标题为《2023年度大连市外国籍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与“附件”两部分。“申报书”是项目申报主体内容,应明确阐述申报人选的专长及代表性成果,引进外国籍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作用与意义、所承担项目及产品技术特点及优势、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及解决的重要技术与管理难题等主要内容;“附件”包括:申报人选来华工作证明材料(包括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以及现场工作照片等)、用人单位与申报人选签署的工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中外文)、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重要产品)复印件等。


3.申报材料的目录标题使用二号加粗宋体字,目录内容使用三号仿宋字,各部内容用“一、二、三¨¨¨”排列。


4.申报材料的各部分内容之间使用彩页间隔,彩页上以二号加粗宋体字标明该部分内容标题。


5.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不得使用塑料封皮或钉书器装订。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待市科技局完成系统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后,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及各高校外专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各科技主管部门及各高校外专工作管理部门应对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向市科技局统一出具推荐意见。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联 系 人:刘继坤


联系电话:39989838


办公地址: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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