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政策起始时间
2022年4月1日起
企业类型
小微企业(包括个体户)
退税公式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享受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2、申请退税的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
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的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